消基會之前曾經統計過,各類型的保險糾紛中,超過一成保險糾紛是因為業務員說明不實所造成。為了避免保戶的權益受到影響,以下10點絕對是一般大眾在面對保險業務員之前,應該熟讀的教戰守則。

只談報酬率 忽略了成本

一、只談需求保障是多少,但不會告訴你「除了終身壽險之外,還有其他選擇」。更重要的是,同樣的保費預算,購買終身壽險或儲蓄險的保障額度,要比購買定期壽險要少很多。

也就是說,如果保戶的繳費能力一年就只有24000元,那麼他可以買到近100萬元的平準型終身壽險,但是滿期還本終身壽險的身故、全殘保障,就只有63萬元的水準,縮水了近四成。

二、只談投資報酬率,但不談成本及費用,或者根本就隱藏某些費用不說。這種現象在投資型保單中特別普遍。例如某張連結連動債的投資型保單,十年保證最低收益是150%。

假設保戶用10萬元美金投資,必須先扣掉5%左右的相關費用,剩下的9.5萬美元,才是真正的「投資本金」。10年下來的總報酬率,還只有142.5%的水準,不到業務員訴求的那麼高。

除此之外,外幣保單還有匯兌的損失;後收型的投資型保單,當保戶在前幾年(通常是前6)提前贖回,會被扣很高的贖回費用;甚至是連結基金的投資型保單,帳戶內投資報酬率可能因為投資操作不當而不增反減,最後保單還可能因為帳戶價值不足以繳交危險保費而停效,不可不慎!

三、只談「有保就有賠」,卻不談「理賠可能有限制」。例如:人身傷害保險(意外險)與定期險,的確是預算不多的保戶可以拉高保障的良方。但是,意外險只限於「意外身故或殘廢」才會理賠;而定期壽險也有保障期間,超過契約所定時間,保戶就失去保障。

其次,保險不是有保就一定有賠。例如買的是癌症險或意外醫療險附約,雖然有每日住院日額的給付,但如果是因為一般疾病住院,就不能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又或者是像一般人常稱的「汽車全險」,事實上也不是什麼狀況的損失都可獲得保障。例如汽車是因為颱風、洪水而淹成「泡水車」,產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

再者,有些保單有除外不保的項目,例如意外險對從事危險活動(像是參加賽車)所發生的意外不保;住院醫療險對非必要的剖腹產除外不保;有些住院醫療險根本不包括手術給付(需要另外加買),或是只理賠住院手術,不給付門診手術‥‥‥。

最後,只要是健康險,都有所謂的「等待期」規定。保戶投保之後,保障正式開始的日期,是在等待期過後。並不是說保戶才買了保險,保障就可以立即生效。

拒保可能性 隱藏的祕密

四、只說保單可以貸款或解約,卻不談某些保單是無解約金的,或是解約會有損失。同時,保戶辦理保單借款也是需要成本的。保單要能貸款,前提必須是該保單「有解約金」,也就是有保單有一定的「價值準備金」。但是,目前除了終身壽險或極少數的健康險之外,其餘保單都無法辦理保單借款的。

其次,保戶雖然有權透過有解約金的保單,向保險公司借錢周轉。但是不要忘了,保單借款的最高成數最高只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九成,借款也需要付利息。當保戶延遲付息,保險公司還會複利計算;一旦借款本息都超過保單帳戶價值,契約就會終止。

五、只談現在保費便宜,不談未來年紀大時保費更貴(例如採「自然費率」的投資型保單)。儘管投資型保單的「危險保費」,是由「保單帳戶價值中直接扣除」,保戶雖然不用另外多支出保費,但是逐漸增加的保費,會侵蝕掉保單價值裡的金額。一旦保戶又投資失利,保單隨時可能會面臨失效危機。

六、不是只要定期繳費,保單就不會失效。其中最常見的是主約失效,其他附約也跟著失效。例如保戶購買終身壽險主約,再搭配其他附約,假設被保險人不幸發生全殘狀態,但是保單又沒有「附約延續附加條款」,當受益人請領全殘保險金之後,主約的契約就此終止,

其他附約也一樣失效。

就算是要保人可以選擇「暫緩繳交保費」的變額萬能壽險,只要不具有「不停效保證」的功能,或是「不符合『不停效保證』的標準」,一旦投資失利,讓保單帳戶內的價值,不足以支付被保險人當年度的危險保費,保單也會失效。

又如有些一年期的保單(如產險公司意外險、健康險),保險公司只提供「自動續保」。雖然它與「保證續保」只有兩個字的差別,但卻完全不等於「保證續保」。也就是說,如果保戶前一年「出險(理賠)」太多,第二年就有可能被保險公司「拒保」。

如何省保費 不會講明白

七、只強調保障可能不夠,必須加買保單,卻不告訴你有其他更省保費的辦法。假設是同樣的保障,附約因為少掉了單獨出單等成本,保費會比主約要便宜一些。因此,保戶只需要在原主約上加附約,這樣保費可以省很多。

但是保險業務員多半會慫恿保戶購買主約(有時當然是因為保險公司沒有出附約,但有時則否),這是因為保戶加買附約,所有佣金都是算在前一任業務員頭上的,保戶唯有買一張新的主約,他才有佣金可賺。

又例如保戶繳不出保費時,儘管解約不是最佳的解決方式,卻可以透過「減額繳清(以現有的保單價值,購買較低金額的原保單,之因此,常有保險業務員告訴車主:買了甲式的車體損失險,到年底時可以用保費來幫自己的愛車「美容換新」一下。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按照現階段的汽車車體損失險的相關規定,第一次申請理賠的車主需要負擔3000元的損失;第二次調高到5000元;第三次以後則增加為7000元。

除此之外,車險保單也有「依理賠次數」來加費的規定。例如第一次申請理賠後會加費20%,申請三次就會加費60??。當「出險(理賠)」次數增多時,產險公司可能會考慮不繼續承保,這都不利保戶。

「以後就不用再繳保費」,或是「展期定期保險(以現有的保單價值,一次繳清定期壽險的保費)」、變更繳費方式(將年繳改為月繳)等的方式達成,讓保戶有更多的預算,加購需要的保單。

八、告訴有隱疾的保戶「只要契約滿2年,保險公司就不得解除契約」,但事實上保險公司未來不可能理賠。因為根據《保險法》51條與127條,保險公司只要能夠證明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是「被保險人已在疾病中」,就能主張契約無效,或是不負保險金給付責任。

九、如果覺得車險的保費貴,可以在年底來個假「出險(申請理賠)」,但是並未告訴車主,來年的保費會因此增加。一般的「汽車車體損失險」,會依照保障大小與保費的高低,分為甲、乙、丙三式。其中,丙式只保「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及擦撞的損失」而已,只有甲式承保「不明原因碰撞」後的損失。

保險公司倒 理賠會縮水

十、只談保險公司倒閉會有「保險安定基金」接手,卻不提「理賠會縮水」。因為根據目前的規定,如果保險公司倒閉,該公司的保單在理賠時,都是打9折理賠,而且同一個保險的人,在同一個保險公司的理賠上限,最多也只能賠300萬元。

儘管國內產險公司的自留比率接近5成(也就是說,有一半的承保業務,都透過再保險公司轉移風險),但是,國內壽險公司的長天期健康險,因為損失率實在太大,國外再保險公司向來就不願意承保。

更何況自留比率只是代表保險公司是否有將風險分散出去而已,避免保險公司因為理賠太多,而造成財務上的嚴重負擔,並不代表保險公司倒閉,保戶可以從再保險公司處獲得理賠。

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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