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昨(12/5)日下發通知,禁止金融機構參與比特幣(Bitcoin)交易,但民眾擁有買賣比特幣的自由。受消息影響,大陸最大的比特幣交易網站「比特幣中國」市場交易價格一度大跌30%

比特幣中國網站顯示,比特幣昨天最高成交價為人民幣7,050(約新台幣3.4萬元),最低成交價為4,521(約新台幣2.2萬元),從高點到低點跌幅高達35.87%。全球知名比特幣交易平台Mt. Gox報價為每比特幣兌換960.1美元。

 

香港《文匯報》報導,網上虛擬貨幣比特幣(Bitcoin)廣受市場炒家追捧,昨日最新的價格已達每個1018美元,較2009年推出時的1美分升值達10萬倍。美國聯儲局前主席格林斯潘直言「比特幣是泡沫」。

 

比特幣跟騰訊的Q幣類似,但可以用來套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網民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的物品,如網絡遊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

 

大陸人行官網昨天公布,包括人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在內的五個部委聯合印發《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展開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

 

中國人民銀行昨日指比特幣屬於特定虛擬商品,可能存在3大風險:

 

一、投機風險較高,比特幣交易市場容量較小,交易24小時連續開放,沒有漲跌幅限制,價格容易被投機分子控制,產生劇烈波動,風險極大。相關交易市場仍處於自發狀態,投資者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

 

二、較高的洗錢風險。由於比特幣交易具有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點,其資金流向難以監測,為洗錢和恐怖分子融資活動提供了便利。

 

三、被違法犯罪分子或組織利用的風險。各比特幣交易網站的狀況參差不齊,一些網站沒有經過合法註冊,涉嫌非法經營;一些網站安全防範和抗風險能力差,容易發生黑客攻擊或網站經營者捲款潛逃等事件。國際上已出現利用比特幣進行毒品、槍支交易等犯罪活動。

 

中新社引述《通知》指出,比特幣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四個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由於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法定貨幣支付公私債務,不得拒絕接收)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人行指出,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可能存在較高的投機和洗錢風險,以及被違法犯罪分子或組織利用的風險。

《通知》還要求,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網站應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對用戶身分識別,要求用戶實名註冊,登記姓名、身分證號碼等資訊。

人行認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下一步將會同相關部委,督促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和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網站切實落實《通知》規定。

比特幣今年在特定人士及媒體炒作下價格大漲,直逼1,200美元,較去年同期飆漲80倍,熱潮也吹進大陸,成為中國大媽繼黃金後熱炒的理財商品,被成為「比特幣現象」,還被封為「歷史上升值最快的貨幣」,引起北京當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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