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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掛著公司負責人的頭銜,但是面試應徵者、處理員工請假、分配辦公室座位等,全都由自己親自包辦。這種情形是否也發生在你的身上?

許多小型公司的負責人,一方面為了節省支出,一方面為了掌控管理權,因而忽視公司聘請人力資源負責員工的重要性。

事實上,當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時,就必須思考設置人員專門負責人力資源。否則,公司中各種與人事相關的大小事物,都成了老闆的工作內容,不僅浪費工作時間,而且分散工作注意力,延宕了發展公司等更重要的職責。

此外,當企業主自己直接管理員工時,由於有了個人感情,而且缺乏專業性,公司的獎勵及薪資等員工政策會因而缺乏制度,對公司有害無利。衡量僱用人力資源人員的薪資支出,以及他們能為公司帶來的好處,小型企業主應該認真思考僱用人力資源人員的可能性。

來源:芝加哥論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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