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我企業減碳,以利出口,經濟部將推出「綠色電價制度」,綠色電價每度4.07元,較一般電價高逾45%。經濟部最遲在今年9月公告相關辦法,明年上路。

經濟部次長杜紫軍表示,為發展再生能源,再生能源附加費是強制性,綠色電價則是自願性,但因綠色電價較一般電價貴,預期絕大多數民眾不會選擇綠電,主要需求來自企業。

杜紫軍表示,減碳成趨勢,業者產品要外銷有排碳量問題,業者採購綠電、採購多少量,台電會發予企業減碳證明,進而計入碳足跡,有助於我業者外銷取得綠色標章,提升出口競爭力,尤其是電腦業。

經濟部內部已完成「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並已向部長張家祝簡報,將在今年內公告,明年上路,試辦三年。綠電費率將附加在一般電價上,並隨電費帳單併同計收,收入將納入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作為躉購再生能源費用。

經濟部能源局指出,去年一般電價為每度2.8元,加上綠電費率1.27元,計算出綠色電價為4.07元。綠色電價已考量國內再生能源成本、國際綠色電價以及國際碳交易減碳成本等,折衷出的價格。依台灣去年再生能源發電平均成本計算,應附加2.1元,第一年試辦打六折試賣,國內電價遠低於國際,附加綠電費率後,綠色電價仍具有競爭力。

官員表示,業者要取得綠色標章,必須先考慮在哪國購買綠電比較划算。以澳洲為例,澳洲有很多家電力公司,一般電價為每度新台幣8.49元至8.75元之間,附加綠電費率為每度新台幣0.84元至1.79元之間;台灣綠電附加費率為每度1.27元。

對於跨國企業來說,已在海外(例如澳洲)設廠,或能在當地找到提供便宜綠電費率的電力公司;對絕大多數在國內設廠企業,選擇台灣綠電相對划算。

官員表示,實施綠色電價將測試國內對再生能源需求與支持度,先行試辦三年,第一年綠色電價訂為每度4.07元,未來逐年檢討。若綠色電價獲更多支持,將立法建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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