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家教育部近日召開一場座談會,討論學校除了給分數之外,是否也用其他評定學生表現的機制。

在法國,學校成績以20分為滿分,與台灣慣用的100分不同。

法國週刊「快訊」(L’Express)報導,國家教育部長Benoit Hamon認為,分數不應該是唯一的機制;雖然是教育官員少見的革命性發言,但在學校裡,不以分數為唯一評量學生表現的做法早就行之有年,尤其是在小學。

法國小學或幼稚園教師會用手繪或蓋印的表情符號代替分數,笑臉代表通過測驗或作業,哭臉代表沒有及格,還有一種沒表情的臉,代表只通過一半,用意就是要取代分數。但也有教師反對這種形式,認為幼小的孩子看到哭臉,會以為「老師不喜歡我」,會傷害到他們的感情,他們還無法分辨哭臉是針對作業或測驗,而不是自己。

還有一種方法是依顏色區分學生表現,例如綠色代表通過測驗,橘色代表正在學習,紅色代表沒通過。有些教師另外會使用黃色,代表有待加強。這個方式的好處是易懂、不牽涉笑臉或哭臉的情緒,國家教育部傾向建議這種方式。有些中學實驗性地採用顏色評量,有的加入更多顏色,作更細緻的劃分;部分教師說,這比傳統給分要花更多時間。

至於英美慣用的以ABCD評量,也有些法國小學採用,與傳統分數制度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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