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許多公司實行彈性工作時間,但是調查發現,多數公司老闆仍然喜歡提早到公司上班的員工,不注意自己的上班時間有可能會影響到事業發展。這再次驗證:早起的鳥兒有蟲吃。

美國華盛頓大學福斯特商學院(Th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Foster School of Business) Christopher Barnes助理教授領導的一個團隊提出一個假設,如果公司工作時間是彈性的,上下班時間由員工自己決定,肯定會有人提前上班,另一些人選擇晚一些上班,那麼公司的管理層會不會獎勵早來上班者?或者處罰晚來上班者?

研究人員對120名公司管理階層的調查發現,大多數管理階層接受早起早上班更好的說法,比如「早睡早起身體好」,「一日之計在於晨」等等。在149個管理層和員工關係的調查中,發現老闆對早早就上班的員工評價更高,認為他們更有工作效率。

根據上面兩個統計的結果,研究人員設計了一個實驗來驗證調查結果的有效性,讓那些擔任管理職務的人給一個虛擬的員工表現打分。這個虛擬員工有時早晨7點上班,下午3點下班,有時上午11點上班,晚上7點下班。雖然虛擬員工的上班時數相同都是八個小時,但是這些管理人員普遍給早晨早上班的員工更高的表現分。

研究顯示,雖然很多公司實行彈性工作時間,比如Google公司、微軟(Microsoft)等,但是如果管理人員不能認識到上班時間晚的員工也做出同樣的貢獻,那麼對於這些員工來說,彈性工作就是他們事業發展的「死胡同」。如果所有員工都認識到上班晚會影響事業前途,那麼這個對公司和員工互利的彈性上班政策也就無從實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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