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對體型大的人有偏見,認為胖的人一定不健康、懶惰,而且對女性的批評比對男性還更嚴苛。有人比喻當今的肥胖歧視根本是21世紀的種族歧視。英國《衛報》報導,研究發現職場的肥胖歧視非常嚴重。英國范德比爾特大學法學院(Vanderbilt Law School)研究指出,胖女性求職時比較難找能和人互動的工作,工作機會也多限縮在付出勞力的職業。

研究發現,在學歷、社經條件等等條件相同的狀況下,做同樣工作的胖女性會比一般體重的女性少5%的收入。發表這份研究的Jennifer Shinall指出,雇主明顯對求職者有肥胖歧視。肥胖女性找工作時常因為身形而處處受限,肥胖男性卻不會有這種問題。「調查結果顯示,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胖男性和一般身形的男性的職場待遇相差不大,收入也差不多」。

長期研究職場歧視的Jennifer Shinall說這個結果並不令人驚訝,這反映了人們社會對肥胖的歧視。

美國德州曾有一間公立醫院的拒絕身體質量指數(BMI)大於35的應徵者,雇主的理由是「這樣才能勝任照顧病患的工作」。專欄作家Rachel Cooke解釋,乍聽之下以BMI作為雇用標準是出自健康考量。但BMI無法衡量一個人是否健康,生活習慣才是重點,常常在運動的胖女性很有可能比成天坐著不動的女性還健康。庫恪認為以BMI作為雇用員工標準是基於對肥胖者的不當刻板印象。

兩年前也曾有研究指出,比起體重為平均值的女性,超過平均體重13(6公斤)的女性每年少賺9000美元(約新台幣28萬);而嚴重肥胖的女性甚至會少賺19000美元(約新台幣5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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