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森林火災波及馬來西亞新加坡,中國霾害眾所皆知,台灣最近幾天空氣污染也非常嚴重,不只亞洲國家面臨空氣污染威脅,遠在英國的霧都倫敦,這一年空氣像是回到19世紀一樣,霧茫茫一片。《紐約時報》報導這個現象,認為解決都市空污問題遲遲未解決,是受到利益團體阻礙。

倫敦國王學院在今年初宣布,1月才過4天,在倫敦中心牛津街污染程度已超過 1年總合,同時對其他街道發出警告,但是倫敦市長至今仍延遲推行更嚴格的空污法,原因是被既得利益阻礙。

報導指出,倫敦也不是第一次遭受空污威脅,早在19世紀工業革命因都市家家燃燒煤炭,排出大量煤煙、硫磺到空氣中,形成倫敦臭名昭彰的黃色霧霾。

FLICKR/ Leonard Bentley

倫敦四周環繞矮丘與郊區的濕地,以及河流貫穿,它的地理位置造成逆溫現象,較高的暖空氣覆蓋著較低的冷空氣,導致空氣污染物無法散出,而與天然霧氣結合,使霧變成黃色、咖啡、綠色或黑色,倫敦人走在街上,常常看不見自己的腳,1873年甚至有一群牛在展覽中嗆死,當時倫敦報紙與許多醫學專家就說空污會導致支氣管炎等呼吸道疾病,濃霧甚至增加犯罪機率。

但是過了這幾十年,當初國會提出的減排法案都遭灌水,導至沒有實質效果,既得利益阻撓是主要原因。1920世紀的倫敦,當時許多產業都拒絕在工廠加裝煙霧淨化器,且把空污的責任推給家庭燃煤。

且當時罰款金額太低,執法人也同情那些無法負擔轉換成高效與清潔爐子的小工廠,且工廠煙囪排煙代表工作與成長,讓人們有錢在家裡裝一個火爐,也因此加速了空污的問題。

此外還有文化因素,英國人喜歡開放式火爐,而不採用德國使用的密閉爐,像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英國有句著名的歌詞是"讓家裡的火爐保持燃燒"。政治人物也不想強迫倫敦人停止使用燃煤,現在英國也是一樣,減少對陸上風能與太陽能廠補貼,也是因為不想得罪郊區選民。

人為因素使得空污問題在1952年達到高峰,當年發生一場為期5天的嚴重霧霾,造成4000人死亡。1956年英國通過大氣淨化法,強迫倫敦人燃燒無煙燃料或轉換成天然氣或電力,當時這些電已便宜許多。雖然該法實施後花了一段時間才看到成效,但仍然有用,最後一場黃色霧霾發生在1962年。

但是倫敦空氣乾淨了幾十年之後,現在又悄悄重現,現在的罪魁禍首是汽機車,現在人仰賴汽車就如同當年仰賴家庭燃煤一樣。《紐約時報》批評,倫敦市長不承認空污程度增加,他還說倫敦空氣比巴黎與其他許多歐洲城市更好,回絕倫敦超低排放區計畫與任何行動法案。

紐時指出,「空洞的承諾、延遲與逃避是倫敦政治家對清潔空氣計畫的早期反應,如果像倫敦這樣的城市都無法控制空氣品質,如何期待北京或墨西哥市,或是其他世界上快速成長的都市?或許不至於發生(1952)大霧霾事件,但不代表黃色濃霧(pea souper)不會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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