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亞歷桑那州最高法院在最近的一項判決中,看似是將換尿布跟性騷擾劃上等號,成為各大社群媒體熱議的新聞,也讓許多家長擔心,未來照顧幼兒時將比較需要律師,而不是保母。

此案源自亞州土桑市一名11歲的女孩告訴朋友和警方說,繼祖父霍爾不當碰觸她且親了她,結果霍爾被控兒童性騷擾及性侵。

霍爾在法庭上自稱舉止正常,他的女兒和親友也作證說他正常,但陪審團認定他有罪,面臨10 年徒刑。 霍爾不服上訴,辯護律師指出,亞州有關「性接觸」的罪名,指的是「任何直接與間接的碰觸」,不管是否有性意圖,按此推論,「家長或其他照顧者在給孩子換尿布、洗澡或清潔孩子的生殖器時」,都犯了性騷擾和性侵罪,「小兒科醫師及其他醫護人員也一樣犯了那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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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州下級法院判霍爾勝訴,但亞州最高法院後來駁回下級法院的判決,維持霍爾有罪的原判。關於霍爾辯護律師的辯詞,判決書中說,雖然法令從寬認定性侵和兒童性騷擾,但檢察官「會發揮其合理的自由裁量權,不會不當起訴那些合理的照顧兒童活動」,換句話說,不太可能因為給幼兒換尿布、洗澡或身體檢查,就隨便起訴家長、醫師等。

在判決書中,有兩名法官雖然同意最終判決,但表示不同意其中部分推理。兩法官批評亞州相關法令太過模糊,他們說,州政府不應把範圍廣泛的一些行為全當作犯罪行為,然後還指定被告舉證說明自己無辜。

此案涉及嚴謹的法律推理,但在媒體報導中出現危人聳聽的標題:「在亞利桑那州,現在換尿布會讓你吃上兒童性騷擾罪」,例如「石板」雜誌在報導中說:「亞州最高法院宣布了一項令人震驚又恐怖的判決,詮釋一項州法,把成年人與兒童生殖器的所有接觸皆列為犯罪。」

亞州最高法院坦承,州議會在制訂該法時,很可能無意將換尿布或洗澡當作犯罪行為,但社群媒體上仍有許多家長和保母擔心可能無辜被捕,迫使亞州首府鳳凰城的首席檢察官蒙特戈馬利在本周稍早發布聲明說:「若有人相信,有檢察官沒能力分辨某個成年人是在妥當照顧兒童或騷擾兒童受害者,真是侮辱人。」

亞利桑那州立大學法律教授班德則認為,該法的條文應更明確,他說:「許多人擔心,這就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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