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跟其他公司合作,蘋果公司做不出手機,空中巴士也做不出飛機。洛桑管理學院(IMD)領導與策略教授穆克荷吉(Amit S. Mukherjee)指出,在現今的商業環境,公司不再是單打獨鬥。

因為合作者散佈各處,策略、流程與文化各異,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不確定的情形,所以目標不會是固定不變的。因此,過去企業界常使用的SMART目標設定法,必須跟著時代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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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克荷吉於執行長雜誌(Chief Executive)上指出,SMART目標設定包含五個部份:

1.明確(specific)。目標明確固然重要,但是在多變的環境裡,訂死的目標往往讓人忽略掉後來發生的重要事情。如果有兩家類似的公司,一家每季都給主管五個目標;另一家給予主管權力根據環境調整目標,在今日變化多端的世界,你比較願意投資哪家公司?

2.可衡量的(measurable)。如果請高階主管指出,大部份的公司缺乏哪個要素可能就會被摧毀,許多人會回答:「信任」,然而「信任」卻是無法具體衡量的。目標必須可衡量固然重要,但至少應該調和這樣的想法:「即使一件事物能夠被衡量,也不見得需要被衡量;即使一件事物具有重要性,也不見得能夠被衡量。」

3.能夠達成(achievable)。做得到的目標,不可避免地會成為「棍子或紅蘿蔔」的一環,無法激發更好的創新。

4.具有相關性(relevant)。目標必須對員工具有相關性與意義,但是如此一來,也會產生問題,大家悶頭各做各的,妨礙了合作。例如,業務部門負責顧客滿意度,常常跟負責存貨的供應部門衝突,雙方都有自己的目標需要達成。如果我們為業務部門經理增設一個跟存貨相關的目標,也為供應部門的經理增設一個跟顧客滿意度相關的目標,對個別部門的實際工作來說都沒有太大的意義,但會加強雙方合作,進而提高公司整體表現。

5.具時效性(timely)。這一點問題出在,很多人設定目標會因此追求「越快越好」,「速度」的好處被過度放大。蘋果公司已經多久沒有推出全球首見的產品?雅虎不是比谷歌更早進入搜尋引擎的市場嗎?在臉書之前,也早有非常類似的MySpace社交媒體網站,所以先做到不見得代表成功。

穆克荷吉提醒,公司應評估自己面對的是多變還是穩定的狀況,如果是前者,考慮減少一些SMART型的目標設定。此外,評估哪些職位會從彈性、集體決定、冒風險與嘗試實驗獲得益處,這樣的職務也比較不適合設定SMART型的目標。

EMBA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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