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想幸福快樂,但又覺得那是多麼難得。美國作家魯賓以親身經驗,從生活中探究人是否快樂,也確實存在改進空間,並提出10點讓人更快樂的秘訣。

著有「比以前更好──掌握我們的日常生活習慣」的魯賓(Gretchen Rubin),為了改變自己,寫下一份快樂生活提案,花1年時間,從年長的智慧、當前科學研究和通俗文化秘訣等,瞭解快樂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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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出10種令人更快樂的秘訣,只要照著做,著手自我的快樂計畫,絕對有效。

首先,別太探究深奧:相較於陷入冗長的日夜冥想或回答自我認同的深層問題,應從最基本著手,諸如在很好時段就寢、不讓自己太餓,都對快樂有所影響。

讓憤怒隨著太陽下山:研究顯示宣洩憤怒毫無意義。嚴格遵守把每一項惱怒之事盡快宣洩,確定在就寢前,所有不好感覺、不高興之事,全都消失無影無蹤。

假裝有所感覺:感覺總是跟著行動走。如果我感覺情緒低落,就刻意讓自己愉快;如果我對某人不高興,就刻意設身處地替他(她)著想一下。心情自然跟著好轉。

體認行動力的好處:挑戰和新奇都是幸福的關鍵要素。人的大腦因意外而驚奇,成功處理意想不到的情況,會帶來非常強烈的滿足感。一般人只要嘗試新遊戲或到不知名景點旅行,皆較一成不變快樂多了。

別用物質對待憂鬱:雖然幾杯酒、來點冰淇淋、抽菸及買一條新牛仔褲等,好像會讓自己快樂些,但通常那種快樂只是短暫,罪惡感及失去控制反而令人難熬。

「買」一些幸福:金錢不見得可以買得到被愛、安全或自己擅長之事,但花一點錢卻能與家人及朋友擁有較緊密的關係。諸如妹妹結婚,我捨得花大錢買好一點的數位相機相贈,雖然貴,但帶給我很大幸福感。

不要堅持一定要最好:一般有兩種類型決策者,其一是滿足者(Satisficers),另外是追求極致者(Maximizers)。追求極致者必須花更多時間及精力做決定,反而憂心他們所做的決定。一般而言,滿足者比追求極致者快樂些。

運動提高能量:別太懶!運動是心情助推器最可靠的方法,即使步行10分鐘都可以拓展自己視野,產生正能量。

停止嘮叨:嘮叨不見得有用,家中另一半不盡然會幫忙家務。有時候停止嘮叨,反而得到意外大幸福。相較嘮叨,可以「無言提示」取代,比如拿新燈泡放在桌上,暗示該換了;或簡單提及「牛奶」兩字;或不再堅持按照自己行程完成任務:或者乾脆自己動手,效果最好。

立即行動:有人認為感覺幸福是與生俱來的性情。遺傳確實了扮演重要角色,40%幸福快樂是可以自我控制的。但多花些時間反省,有意識地採取步驟,讓自我生活更開心些,確實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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