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會議員19日投票通過,素食肉品生產商的產品若未部份或全部含有肉類,則不得使用肉排、培根或臘腸等字眼描述產品。

議員莫侯(Jean-Baptiste Moreau)的提案19日通過,他表示黃豆肉排、素臘腸等其他素食產品會「誤導」消費者。莫侯的立論是依據歐洲法院去年的一項裁決,即黃豆和豆腐產品不得以奶類或奶油之名稱行銷。

莫侯是法國總統馬克宏創立的「共和前進」黨黨員兼農夫,他推文表示:「對抗錯誤稱呼至關重要,我們的產品必須有正確名稱,起司或肉排的字眼應該用於動物性產品。」

新法以法國農業法修正案方式提出,也適用於宣稱是乳製品替代品的素食產品。違反此規定者將處以高達30萬歐元(約台幣1104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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