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5月底將實施的新法「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上路前不只受規範產業需做好應對措施,監管機構也應有所準備,但歐洲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管機構卻表示,他們還沒準備好實行這項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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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路透》針對24個歐洲監管機構的調查,有17個監管機構回應,他們執法的資金不足或尚未被授予足夠的權力執法。許多監管機構缺乏授權,是因為當地政府尚未跟上歐盟立法的腳步,未將相關法令列入本國法令中,而通常各地政府都需要花數個月的時間才能跟進。

《路透》分析也指出,這種狀態昭示了當GDPR上路後,執行的效力會比想像中弱上許多,大部分受訪的監管機構都表示,他們不會採取主動審查的方式,而是會等到有人檢舉或申訴,才被動地進行調查。

「資料保護規範」(GDPR)是歐盟將於525日生效的新個資保護法,號稱是歷來最嚴格的個資法令,它不只規範在歐盟註冊的公司,只要有蒐集、使用歐盟人民的個資都必須遵守此法,違反規定的企業最高可罰全球營業額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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