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巨鱷索羅斯,正在開始參與到訴訟金融投資中。

索羅斯基金管理公司正在為一家名為 Mighty Group 的訴訟金融公司提供資金。Mighty Group 在今年 3 月宣布,已經從機構投資者中籌集了超過 1 億美元。該公司為訴訟中的原告方墊付現金,並在原告勝訴後收回墊付款,並獲得一定的利息。

Mighty Group 專注於消費者方面的訴訟,主要是汽車和施工事故,平均每一起訴訟能獲得 2000 美元的賠付。相關的欠款主要用於醫療費用和律師費等。

訴訟金融在華爾街並不是什麼陌生的事情。訴訟金融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紀 90 年代,不過多數對沖基金通常置身其外,因其在這一領域的收穫相對有限。

只有最大的玩家才有望獲益頗豐。阿波羅投資公司也參與訴訟金融中。該公司投資 Golden Pear Funding,亦為訴訟金融領域最大的公司之一。紐約時報的報導提到,對沖基金 EJF Capital 也在為類似的投資工具,謀求 3 億美元的融資。

訴訟金融的支持者認為,在相關的第三方公司的支持下,受害者有能力支撐足夠多的時間,來為自己爭取利益。如果原告最終敗訴未能獲得賠付,他們也不需要返還第三方公司的墊款。

監管機構也認可了訴訟金融的存在,並將其納入監管範圍。紐約時報報導稱,紐約州已經提出了一項法案,限制第三方公司向原告方提出的墊款利率的上限,防止訴訟金融發展為高利貸。

但部分人士也指責訴訟金融公司的做法不妥。美國商會和保險行業批評認為,類似的公司加重了法院的負擔,並且推高了賠付款。

訴訟金融與多數資產證券化的區別在於,後者常常錨定有形物品(住宅、汽車)而訴訟金融有額外的風險,原告最終獲得的賠款,往往需要優先支付律師費等其他費用。

不過,彭博援引法律金融公司 Bench Walk 董事總經理 Adrian Chopin 消息稱,在風險較低的時候,類似的訴訟金融公司通常回報較高,每年平均回報能有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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