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一名已逝少女的家長有權使用女兒的臉書帳號,這跟家長繼承孩子的日記或信件一樣,他們也可繼承小孩的社群媒體數據權。

德國下級法院判決,德國隱私法勝過家長權,但最高法院推翻這項判決。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12日判決,家長有權使用已逝子女的臉書帳號,並繼承小孩的社群媒體...

一名15歲少女2012年遭地鐵列車撞死,死者家長事後申請使用女兒的臉書帳號,試圖釐清這是一場起意外或女兒自殺。德國新聞社(DPA)報導,臉書基於隱私因素,不願讓家長使用已故女兒的帳號。

社群媒體用戶離世後,其帳號歸屬與使用仍處於灰色地帶。先前有法院允許他人使用已逝年輕人的臉書帳號,但另一個法院卻不允許。

少女家長想看女兒的聊天訊息和貼文,以了解她生前是否遭霸凌。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柏林一審法院2015年基於「繼承法」判家長獲勝,社群媒體帳號可以跟信件一樣由他人繼承。法官當時指出,若死者未成年,家長有權了解孩子的通訊內容。

但是上訴法院支持臉書,根據德國基本法(憲法),每個公民生前或死後都想要不可侵犯的隱私權。上訴法院認為,該女孩和臉書之間有合約,她過世後,這份合約也跟著終止。臉書認為,開啟死者帳戶會危及該少女的合約隱私。

臉書已將該名女孩的臉書頁面改為「紀念帳號」,也就是說,雖然頁面內容都還在臉書伺服器上,但無法取用用戶數據。

除了臉書,蘋果公司先前也面臨「數位遺產」的爭議。美國司法機構曾要求蘋果解鎖加州槍擊案一名已故嫌犯的蘋果手機,但蘋果拒絕,引發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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