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統計,去年一整年國人光是購物用塑膠袋,就用掉152億個,平均每人每年使用660個。以每個以3.55克計算,一年產生量高達53,960公噸,回收量卻只有大約5148公噸,回收率不到一成。

台灣一年用掉152億個塑膠袋,僅回收不到一成?

民眾使用量極大的塑膠袋,卻不在環保署「公告應回收」項目內,絕大多數進焚化爐燒掉或被回收業者堆置在鄉間倉庫。中部一家從事從事回收的環保公司,廠區內就累積堆置近3000公噸,問題長期不解決,將造成嚴重的環境問題。

「業者反映過好多年都沒有用…」。環保業者李燈照表示,公所清潔隊收來的資源回收物都會標售,再由業者跟政府購買,但類目只載明「塑膠」,沒有細分塑膠瓶、塑膠蓋或塑膠袋,業者所有的「塑膠」都要收。

他說,實際上塑膠袋根本就沒什價值,業者收了以後,不能隨意丟棄,也沒有去處,花錢買了回收物,有些還要自己花錢送去焚化爐燒掉,但有的焚化爐也不收。他的環保站在北部,光塑膠袋就屯積了幾百公噸,「不知道應該放哪裡」。李燈照表示,政府光要清運業回收是不行的,韓國把這些東西(塑膠袋)做成燃料,「至少要告訴我們可以賣去哪裡、賣給誰」。

在中部一家環保公司任職的鄭先生,公司有標購政府回收物資。他表示,有價的是資源,無價的就是垃圾,公司與地方環保局簽約,會統包清潔隊收的各式回收物,包括鐵罐、鋁罐、塑膠袋等,但塑膠袋後端幾乎沒有人處理,「收這個我們也很困擾啊!」

鄭先生說,回收的塑膠袋材質其實很雜,很多還有油墨、髒汙等,根本沒辦法處理;業者經過打包、分類後,只能先壓縮暫時堆放在廠內,至今已經累積將近3000公噸。若要送去焚化爐焚燒,還要再付運費,回收塑膠袋薄利、處理人工成本貴,幾乎沒有回收業者願意做。

他指出,自從中國禁止接收各國的垃圾後,包括歐美、日本等國的所謂「洋垃圾」就輾轉來台。相較於國內的塑膠袋和塑膠膜,國外材質相對穩定、有回收價值,造成國內塑膠袋回收的排擠效應。政府應該輔導業者為去化塑膠袋找出路,製造業者也要付起責任,否則一直堆置下去也不是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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