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手機不離身,沒幾分鐘就想要拿手機看看誰傳訊息來,連開車、過馬路時都忍不住想滑的人所在多有,造成馬路亂象叢生。現在美國紐約市有參議員推出一項法案,要對邊過馬路邊使用便攜式設備的行人開罰,若是累犯,罰金高達 250 美元。

據美國高速公路安全協會(Governors Highway Safety Association2019 年一份報告中估計,2018 年交通事故造成 6,227 名行人死亡,是近 30 年來最多,雖然目前不清楚這些死亡案例中有多少來自發訊息,但該報告認為智慧手機使用量的大幅增長是可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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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州一名參議員建議對在過馬路時看手機的人罰款 25~50 美元,18 個月內再犯的人可能面臨高達 250 美元罰款。禁令包括看訊息、查看電子郵件和瀏覽網頁,但不包括講電話,有特殊需求的職業人士也不在此限,如緊急應變人員、醫院職員、醫生或消防部門職員等。

2017 年夏威夷州首府檀香山就通過類似法律,為全美國開先例,這項法律稱為走路分心法。當時檀香山市市長 Kirk Caldwell 表示,「有時我希望我們沒有必要通過法律,也許常識會占上風,但有時我們缺乏常識。」

檀香山警方必須實際看到有行人邊滑手機邊過馬路,就可以進行逮捕,第一次犯罪罰款 15~35 美元,第二次罰款 35~75 美元,第三次罰款 75~99 美元。但過馬路時使用手機通話或在人行道看手機不違法。

雖然多數人都認同行人過馬路滑手機的行為愈來愈普遍,而且的確增加交通事故發生機率,但不是每個人都贊同此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約束。如紐約州參議院運輸委員會主席就不贊成該法案,認為該法等於將政府權力過度納入公民隱私和社會行為。

無論該法案是否通過,這項提案至少喚醒這件事的重要性,提醒行人可以多忍 5 分鐘再看手機。而在參議員提出之後,該法案必須得到小組與參議院全體交通委員會的批准才能全面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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