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肥咖條款(FATCA7月上路,因美方同意我方將員工持股信託等六大金融商品,列入美國肥咖條款(FATCA)的豁免商品,以及農漁會信用部、信合社及五家商業銀行列為豁免機構,傳聞部分高資產客戶已將資金移往農漁會等機構。

管會指出,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5家地區性銀行,因為沒有美國來源所得,可豁免適用肥咖;但這些機構自7月起,也不能接受美國人開戶,日後若被查到有美國帳戶,就不能豁免肥咖。

官員表示,確有高資產客戶移往農漁會信用部、信合社等情況,不過,量並不多,因依FATCA規定,列豁免機構後,如果有新增的美籍客戶,金融機構必須報送資料給美方,或是關閉帳戶,因此,豁免機構不太容易成為FATCA「避風港」。

根據資料,我國在美海外僑民有93萬人,這些人有可能在台灣開戶,除了美國人外,這些有雙重國籍者,都是未來FATCA追稅的對象。對於這93萬人未來會否因此將資金移轉到農漁會信用部等基層金融避風頭,導致農漁會信用部吸收太多存款卻沒有出路?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屆時會協同農委會看如何予以協助。

會計師指出,光台灣壽險業就無法承擔不遵守肥咖條款的後果,因為壽險業海外投資集中在美國,約56兆台幣,若不照規定洽簽和申報,全體壽險業美國所得若被扣30%稅率,1年就損失近2兆台幣。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赴立院財委會報告金融業因應肥咖狀況,他表示,台美「跨政府合作協議(IGA)」,將在5月底前達成共識,只要取得共識,台灣就可視同「已簽署」,台灣金融業的美國所得,就不會被扣繳30%稅率。

曾銘宗說,台美可在今年底前完成IGA簽署,此舉將保障國內金融業不會被美國扣稅,但金融業也須在期限前到美國國稅局(IRS)網站註冊,讓自己成為合作機構。

根據台美談判共識,中央地方共7大類機構,可豁免適用肥咖;包括「瑞興銀、華泰、板信、三信、高雄銀行」5家地區金融機構、24家信合社、302家農漁會、3家專營信用卡公司、中央銀行、公保勞保、私校勞退基金等。但銀行、保險業、基金、券商、郵局統統都要適用。

此外,包括遺囑信託及具託管性質的各類信託、公益信託、員工持股及員工福儲信託,也可排除適用肥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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