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旅行別在機場就掃興。除液體容量限制,還有許多令人意想不到的「安檢止步」違禁品。

出國前檢查隨身行李是否超過100毫升液體,2007年起已成為旅客出國基本動作,但別以為符合液體容量限制就可順順出關,先檢查隨身行李是否有攜帶以下物品:

1.二個以上打火機。據國際機場規定,每人限帶1個香菸打火機或1盒安全火柴,並禁止放在手提或託運行李內。

2.太超過的自拍棒。自拍棒流行,國內機場對攝影腳架管制為管徑1公分以上、可伸縮且收合後高度超過25公分以上不能帶上飛機,出國前先量量自拍棒,否則為保險起見,還是託運為佳。

3.剪刀。牛排刀、西瓜刀及鐮刀不能帶上飛機人人知,最常用到的剪刀卻總容易讓人忽略。

4.湯、果醬、蜂蜜、糖漿。超過100毫升液體不能帶上飛機,濃稠杯湯算嗎?答案是肯定的,液狀都含括在內。

5.超過1公升液體。安檢規定液體不能超過100毫升,別以為所有液體裝成100毫升就沒事,「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規定還有一條:不能超過1公升,較嚴格機場安檢會要求所有100毫升以下液體裝入透明袋,裝不下的仍難逃丟垃圾桶命運。

6.羽毛球拍。棒球棒、高爾夫球桿、曲棍球棍、釣魚竿、雙節棍、釘鞋及觀賞用寶劍等運動裝備,為安全起見,都不能帶上飛機。

7.罐頭。部分國家為環境保護和衛生考量,禁帶罐頭類入境,出國前應先查清目的地國家安檢規定。

8.飛鏢。飛鏢和弓箭、魚鉤、釘槍、醫療注射針頭等,在安檢規範中都屬有穿刺功能器具,因醫療需要的注射針頭,需先在機場安檢線向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安檢人員申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in Driver 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