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戶政司統計,去年(2014)婦女生育第一胎年齡為30.5歲,平均每人生1.17個孩子,與民國60年代相較,當時婦女生第一胎平均年齡約為23歲,平均每人生下近3個小孩,40年後,顯見現代人晚婚又晚生。

內政部統計,婦女生育第一胎年齡逐年攀升,民國93年至去年103年,10年間從27.4歲遞增為30.5歲創下歷年來平均生育年齡最高記錄。但在育齡婦女總生育率部分,去年則平均每人生1.17個孩子。

據戶政司人口統計,民國64年,生第一胎平均年齡為22.9歲,官員表示,現在人難以想像,當時多數女性「差不多大學畢業就準備懷孕生子」,平均每人生下近3個小孩,一直到民國74年後,平均生育率才降至2人以下。

官員指出,整體而言,婦女生育年紀逐年提升,但近年來生育率在政府大力鼓勵婚育下,有增有減,但整體平均而言還是呈現下滑趨勢,近10年來,育齡婦女平均每人僅生1.1個小孩,尤以民國99年適逢虎年,當年的出生數,僅16.6萬,創下了歷史新低記錄,總生育率竟只有0.9人。至於新生兒的性別比例方面,男嬰的出生數仍超越女嬰,但比例已逐漸拉近。

內政部統計,出生嬰兒登記數在民國99年創下歷史新低後,政府積極推動各項鼓勵婚育措施,今年18月出生數及結婚對數分別為136935人及98000對,較去年同期分別增加4465人及2775對,104年全年出生數預期可達到21萬人目標,盼減緩少子化及人口老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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