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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紐約知名的廣場大飯店(Plaza Hotel)是如此的體貼周到,讓客人賓至如歸,想永遠住下來,而Fannie Lowenstein差點就成功。

MSN網站報導,Lowenstein在廣場大飯店住了35年。由於紐約房地產的特殊規定,Lowenstein在俯視中央公園、三個房間的套房租金,每月只要500元美元。現在客人在Lowenstein當初居住的套房住一晚,價格高達1000元。

Lowenstein1958年和丈夫搬進廣場大飯店,當時紐約不少豪華飯店的生意都走下坡,因而決定招收長期租客,以確保每月有收入。三年後丈夫去世,但是Lowenstein因為對房地產法令瞭如指掌,且有個律師敢為「有瑕疵地毯」等小事把飯店告上法院,所以她在租金控制的套房一住就是幾十年。

1977年到2004年擔任廣場飯店法律顧問的Gary Lyman說,他碰過Lowenstein這個「古怪人物」多次,她不停抱怨,又愛大吼大叫,當時她已80歲,身材嬌小,但每個人都怕她。

目前的共和黨總統參選人川普當年收購該飯店後,他被告知,飯店「最大的問題…是Lowenstein」。為了安撫,川普提供比她套房大十倍的公寓給她住,不但看得到中央公園,還有史坦威鋼琴、新家具、新碗盤,更讓人心動的是,終生免費居住。老太太「勉強」接受。

不過就像所有的旅館客人,Lowenstein終有一天要搬出廣場飯店。她擔心公寓的油漆「有毒」,決定搬到Park Lane飯店,付全價住在該飯店房間。她一直住到19924月辭世為止,享年8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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