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在報告中表示,推動臉書(Facebook)與谷歌(Google)成長的數據收集商業模式,對全球人權構成威脅。

國際特赦組織在「監控巨擘」(Surveillance Giants)報告中認為,兩大巨擘藉由提供民眾免費網路服務,再使用用戶資訊精準投放賺錢廣告,危及包括意見及言論自由在內的所有權利。「儘管他們提供的服務具真正價值,Google及臉書的平台卻要付出系統性的代價。」「這些企業以監控為基礎的商業模式迫使民眾得進行魔鬼交易,讓他們只能透過送交個資給侵犯人權的系統享受自身在線上的人權。」

根據這個以倫敦為據點的人權團體,這兩家網路巨擘靠著無所不在的監控,收集大量個資,可能拿來用在他們的顧客身上。國際特赦組織表示,這個商業模式「本質上與隱私權相抵觸」。

這份報告認為,這兩家矽谷公司在民眾與網路世界連結及互動的渠道上,建立「幾乎完全主導的地位」,讓他們對他人的生活掌控前所未有的權力。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奈度(Kumi Naidoo)說:「Google及臉書主宰我們的現代生活,透過獲取數十億人的個資牟利,累積對數位世界的空前權力。」「他們暗地掌控我們的數位生活,侵害隱私權本質,是當今時代人權面臨的關鍵挑戰之一。」這份報告呼籲政府實施相關政策,確保使用網路服務時,用戶隱私也能獲得保障。

臉書回應時則說,反對報告稱旗下商業模式「以監控為基礎」,表示人們藉由他們的服務行使「言論自由」和「結社及集會自由」。「正如你正確指出的,我們不出售數據,我們賣廣告。」

Google雖未對此提供具體書面回應,但國際特赦組織報告指出,在愛爾蘭資料保護當局發起調查,而Google推出允許用戶刪除位置資訊的新功能後,這家搜尋引擎公司本月宣布,將限制透過廣告平台與廣告商分享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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