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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公司治理的推動,向來受到強勢大股東的掣肘。一項關於亞洲公司治理規範的研究報告指出,雖然經常搞砸,但情況正在改善。這項由里昂證券(CLSA)與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共同發表的報告,呼籲機構投資人應更積極發聲。這呼籲很合理,但除非外部股東對獨立董事有更多影響力,獨立董事仍將受制於大股東。

報告舉出近年爆發的亞洲企業醜聞,例如東芝假帳事件與馬來西亞1MDB的貪腐危機,甚至還列出被逮捕的人數統計。在日本、印度、南韓、印尼等國,里昂證券分析師則提出質疑,大多數企業的經營階層是否依資本成本經營。這個現象令市場擔憂,也預警了公司未來價值可能減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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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里昂證券也仔細審視南韓、印尼與泰國企業常見的關係人交易。分析師認為,泰國企業甚至只有五分之一董事成員是獨立自主的。

儘管如此,還是可見改善跡象,尤其是日本,因為之前大力推動企業再造與提高獲利。整體而言,亞洲的公司治理已有改善,這也意味著投資人與公司主管可以由監管機關接手,進而主導未來發展。

實踐公司治理最佳的狀況是,公司股權分散與經營團隊很專業。但許多亞洲公司仍被實力雄厚的家族、控股財團、或公營機構所掌控。

有時外部股東可以運用否決權,例如香港規定股東得以否決關係人交易。但小股東對外放話與抗議則很難奏效,除非董事會與大股東良心發現曉得做對的事。

報告中提出一個有效作法,是由外部股東投票選出獨立董事,這在英國已開始實施。這麼做肯定會引起大股東極力抗拒,所以更該推行。

作者Quentin Webb是路透熱點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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