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懶人的評價不太好,尤其是被拿來與全球最成功的億萬富翁相比時更是不倫不類。

以維京集團(Virgin)創辦人布蘭森為例,他每日早晨5點就起床,開始一天的行程,例如回信、與家人吃早餐、看報紙、開會、打網球、跑步、玩風箏衝浪,然後晚間11點就寢。十足是個人生勝利組的典範。基本上,布蘭森確實也是個非常有活力和有才的人。

因此,不難理解為何一般認為懶人在職涯中比較不聰明,也沒這麼飛黃騰達。不過,現在懶人或許終於有出頭天的機會了,因為有項科學調查指出,懶惰可能是聰明才智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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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健康心理學期刊(Journal of Health Psychology)的調查指出,平均來說,懶得動的人比愛活動的人聰明。研究人員甚至為「懶惰」發明一項夢幻敘述:「認知需求」(need for cognition)。具有這種特質的人渴望以有條理及合邏輯的方式看待這個世界,他們通常會追求強烈刺激腦力的活動,例如需要腦力激盪的猜謎遊戲或辯論。

在這項調查中,研究人員透過問卷調查60名受試者「認知需求」的程度。研究者跟據問卷結果把受試者分成「思考型」和「非思考型」兩個小組,所有參與者會穿戴活動追蹤器7日,讓研究人員深入研究他們的活動習慣。

調查顯示,「高智商(IQ)」這組受試者很容易就感到無聊,導致他們更少動,然後投入更多時間思考。「活動力高」這組的實驗參與者若一直坐著不動,或要求他們思考抽象事物,他們很容易就感到無聊,但偏好透過需要消耗體力的活動來刺激大腦,例如運動或其他體力活動。

如此說來懶惰的人真的比較聰明,且更容易成功嗎?不盡然。問題在於我們如何定義「懶惰」,我們很可能認為做某些事就等於懶惰,但其實這跟懶惰並沒有直接關聯。

人們常引用微軟創辦人蓋茲(Bill Gates)說過的話:「我總是挑選懶人去執行艱難的工作,因為他們會找到簡單的方式完成任務。」不論蓋茲是否真的講過這句話,這句話仍廣為流傳,因為其中有幾分道理在。

許多醉心於批判的思想家,或被認為有高度「認知需求」的人,總是想要減少不必要的行動,但會選擇有效率的步驟。因此,僱用一名懶人絕非最糟糕的事。這些懶人很可能是策略型思想家,他們總能提出聰明的方式或捷徑解決問題,並節省時間,且為公司貢獻全新、具有創意的概念。

好萊塢賣座劇情片「大賣空」(The Big Short)作者、美國財經作家路易士(Michael Lewis)正是一名非常聰明和成功的人士,但他不避諱被人稱為懶惰,甚至還把多數的成功歸功於懶惰。路易士曾說:「我把懶惰當成過濾器,遇到真正好的事情,我才決定去做。」路易士對懶惰的看法,可能是人們口中的「假性懶惰」,意即路易士的懶惰幫助他成功,打臉一般對懶人的負面刻板印象。

玩電玩則是另一種「假性懶惰」,因為這通常被視為最多懶人樂在其中,且不須動腦的活動。如果你有玩過要塞英雄(Fortnite)這款電玩遊戲,就知道遊戲中需要運用大量的策略思考和解決問題。

特斯拉執行長馬斯克正是一名接觸多款遊戲的玩家,很難想像有人會稱他是懶人。馬斯克每周工作逾100小時,多年來未曾休假,並建立逾六家相當成功的公司,跟「缺乏聰明才智」(unintelligent)沾不上邊。

臉書創辦人查克伯和Google共同創辦人佩吉(Larry Page)也是愛玩電玩的知名成功人士,但他們一點都不懶,而且跟缺乏聰明才智也扯不上關係。

最重要的是,懶惰是一個廣義詞。證據顯示,我們應該更留意,什麼樣的人格特質會引導我們做這項決定,同時,我們也應考慮接納內心懶惰的正面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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