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工具設有博愛座,但國內博愛座標示只註明「老人」、「孕婦」、「行動不便」及「兒童」適用,造成許多外觀無法分辨的傷病人士即使想坐也不敢。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2013年修法,規定只要沒有對號座的大眾運輸工具,包括鐵路、公路、捷運、空運、水運等,都應提供博愛座給身障者及老弱婦孺,比率不得低於總座位數15%,並視需要標示,藉法律彌補道德之不足。

但身權法的規定讓台灣的博愛座被認定只限「老」、「行動不便」、「 孕婦」、「幼童」 可以坐;不久前一位八仙塵爆的女傷友坐捷運博愛座,外套遮住受傷手腳,被同車阿伯大罵「不讓座」而痛哭,引發網路熱議。台鐵前年也曾發生懷胎初期的孕婦坐博愛座被要求讓座,還被人偷拍上網,被網友嚴詞圍剿。

為了讓博愛座更體貼,台鐵規畫,要將博愛座比照國外改成「優先席」,讓適用範圍更廣泛。衛福部社家署也考慮修正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或公布解釋函,在身權法內特別註明博愛座不只提供給老殘婦孺,而是給有需要的乘客。

台鐵局長周永暉說,台灣慣稱「博愛座」,但國外大多稱為Priority seat(優先席),當座位數不足時,立位能有優先順序。台鐵最快今年五月交車的六列區間電聯車中就能看到。

周永暉認為,乘客對優先席的觀念應以「有人比我更需要,就讓座」為禮讓規則。部分社福團體也建議主管機關和大眾運輸工具的事業單位,應放寬「博愛座」的定義;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陳素春說,大眾運輸工具的管轄單位是交通部,社家署會轉知交通部,建議比照外國辦法辦理。未來社家署也會研擬修法或公布解釋函,在身權法內特別註明,博愛座除了提供給身障者及老弱婦孺外,還有其他從外觀看不出疾病和傷勢的傷病者等。

「不要害怕坐博愛座!」台灣互動設計協會理事余虹儀表示,她看到博愛座有空位會坐下,「保留讓座的權利」再讓座給需要者。她更認為台北捷運的博愛座都該漆回淺藍色,所有位置無顏色差異,因為「每個位置都該是博愛座」,看到需要者都該禮讓。

余虹儀推廣「通用設計」(指無須改良或特別設計就能為所有人使用)十年,2007年起便在部落格上撰文討論台灣博愛座問題。「通用設計必須不凸顯使用者之間的差異,不增加使用者的心理負擔。」余虹儀指出,北捷的博愛座是深藍色,和一般座位的淺藍色明顯區隔,使用者會有心理壓力,即使空著也不敢坐,反而造成車廂擁擠。近年台北公車也學起捷運,將博愛座塗上明顯顏色。

她說,真正成熟的博愛座文化應該是「每個位置都是博愛座」,看到需要者就該讓座。但如今台灣的「強調差異」的博愛座文化,讓坐的人充滿壓力;坐在非博愛座的人,即使看到需要者,也理直氣壯認為無需讓座。

另外,許多人常自認為正義,把使用博愛座者的照片放上網路,發動鄉民「公審」。師大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胡幼偉認為,此舉無關正義,反倒是「濫用網路」;具有公民素養的人,不會不經同意便將任何人的照片放上網公開。若認為此人使用博愛座不當,大可客氣提醒,而非網路霸凌。

陽光基金會也提出呼籲,建議仿效日本「優先座」,在「老殘孕幼」四種標示外,另增「內部器官障礙者」圖樣,也可提醒乘客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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