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報導,歐洲各國中央銀行已達成第4次黃金協定,但首次未設定銷售上限。
歐洲中央銀行(ECB)和其他20國中央銀行在宣布第4次協定中說,他們目前没有任何出售「大量」黃金的計畫,也有訂定銷售上限。這些央行曾同意,到2014年9月為止的1年中,出售黃金的上限為400公噸。在2009年9月期滿的協定中,上限是500公噸。
據世界黃金協會(World Gold Council)說,到本月1日為止的最近一年,黃金銷售是4.3公噸,遠低於一年總量400公噸。自2011年以來,黃金出售都低於100公噸,自2009年以來則是低於200公噸。
瑞銀(UBS AG)分析師 Joni Teves 說,「沒有意圖要賣,自然不需要設定限額」,雖然這存有不確定性風險,但依歐洲各國央行近年行事風格判斷,除非趨勢轉變,否則短期內不會構成威脅。
歐洲各國訂定黃金協議源自於 1999 年歐元推出前夕,區域內各國出售不少黃金,導致國際金價大跌,為避免日後再次造成黃金市場動盪,於是決議訂立協議,重申黃金在全球貨幣儲備的重要地位。
根據黃金協會的數據,在第3個5年協定下,黃金銷售總共是204.8公噸,出售量最多的是德國。自從1999年9月訂立第一個協定以來,各國中央銀行售出約4089公噸的黃金。數據顯示,去年全球中央銀行共買下368.6公噸的黃金,2012年是544.1公噸。
倫敦世界黃金協會董事總經理Natalie Dempster接受電訪時說:「每年還是會有少量的黃金出售,供鑄造金幣之用,但除此之外,我認為歐洲出售黃金的風潮已經過去。如果你注意到過去幾年來其他地方的趨勢,你會發現亞洲和拉丁美洲大量購買黃金。這種情形是表示,過去幾年,央行一直是黃金的淨買家,且未來幾年,這種趨勢可能仍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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