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民眾家中回收的廢電池,有將近6成其實還有電量,環保署呼籲民眾要回收電池前,可以先改用較低功率的電器使用看看,避免荷包在購買電池上大失血。

電池已經成為家家戶戶最常使用到的物品之一,電池回收率目前也高達50%以上,但根據台北市環保局統計,民眾回收的電池當中,有將近6成的電池,其實還有電量,甚至其中有1成以上,還有一半以上的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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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表示,雖然一般民眾家中沒有可以檢測電池電量的檢測儀器,但建議民眾要丟掉電池之前,可以先放到小功率的電器物品,像是遙控器、玩具車等測試,如果還可以使用,就表示電池還有電量,可以用在小功率的電器上,還可以再使用一段時間。

另外,由於電池是屬於化學反應,有些以為沒電的電池如果放個一兩天後,就可以繼續使用。

環保署也呼籲民眾電池沒電後要丟棄,一定要選擇回收的方式,因為電池中含有汞、鋅、錳、鉛、鎳、鎘等重金屬,隨意丟棄將會污染土地和水資源等,不僅可以保護環境,更可以省下許多購買電池的費用,不讓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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