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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10/10日揭曉,在美國任教的兩位學者哈特(Oliver Hart)和荷姆斯壯(Bengt Holmstrom)獲獎,表彰他們在契約理論上的開創性研究。該理論涉及了保單設計和高階主管薪酬,甚至是監獄管理等領域。

201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哈特與荷姆斯壯。 歐新社

法新社報導,諾貝爾委員會表示,英裔美籍的哈特與來自芬蘭的荷姆斯壯「發展了契約理論,這是分析契約設計過程中諸多問題的全面性框架,例如以績效為主的薪酬、保險中的扣除額與自付額以及公部門活動的私有化。」他們的創舉為許多領域裡的政策與制度設計奠定了「知識基礎」。

他們的研究,為老師、醫務人員、獄警該拿固定工資或績效為主的薪酬,提供了解答,也探討學校、醫院或監獄等公共服務提供者應該是國有還是私有。

哈特出生於1948年,現為美國哈佛大學經濟學系教授,而現年67歲的荷姆斯壯則是麻省理工學院經濟與管理的教授。兩人將均分800萬瑞典克朗獎金。

哈特10日得知獲獎後說:「我當下第一動作是擁抱我的妻子,叫醒我的小兒子。」荷姆斯壯則在諾貝爾委員會的視訊記者會上表示他「非常驚訝且非常高興」贏得這項大獎。

荷姆斯壯以研究契約和獎勵是如何影響公司行為,如治理及金融危機時流動性問題而著稱。他曾在1999年至2012年擔任芬蘭電信公司諾基亞的董事。

1970年代末,荷姆斯壯曾展示最優契約該如何權衡風險與獎勵,並將這些研究結果歸納到真實環境中。他的結論是,在高風險行業,酬勞應該相對傾向固定薪資,而在比較穩定的環境,酬勞應該傾向與績效掛勾。

而哈特在1980年代中旬,就對「不完整契約」的契約理論新分支做出重要貢獻。他的研究為哪種公司應合併、債務與股權融資的適當組合及學校或監獄等機構該私有或公有,提供新的理論工具。

今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兩位得主的獲獎原因是「對契約理論的貢獻」。諾貝爾獎官方網站說:「契約對現代社會的運作不可或缺,兩位得獎學者的研究,闡明契約如何幫助我們處理利益衝突。」

制訂契約的重要原因,是為了規範未來行為。例如,員工聘僱契約規定好的工作表現的獎賞以及表現很差時的處置。何謂「契約理論」?「契約理論」主要是研究在特定交易環境下,不同交易對象所採取的經濟行為與結果。通常需要透過制定若干假設,將交易特性簡化並建立模型,以分析與得出理論觀點。

「契約理論」對契約設計,提供了一套通用方法。目的之一,是解釋為何不同契約會有不同形式與設計。另一個目的是,幫助制訂更好的契約,因此能打造更好的各類社會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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