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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齡族群的職場悲歌!勞動部針對前三年(2013-2015)曾領取失業給付的1.2萬名失業勞工進行大規模調查,發現約有75%會再就業,重返職場平均需要21.5(約五個月)45歲以上則需要27.1周,年紀愈大,重新找到工作時間愈長。

更慘的是,重返職場平均減薪2716元,但年紀愈大減薪愈多,45歲以上平均減薪達8124元,若是35歲以下者重新就業,反而可以加薪。

找到工作的失業者失業前與再就業薪資比較資料來源/勞動部 製表/陳素玲

為了解領取失業給付勞工的就業概況及其需要政府協助事項,勞動部於去年4月間進行「領取失業給付勞工之就業關懷調查」,以102年至104年間領取失業給付勞工為調查對象,計回收有效樣本12199份。勞動部上次進行同樣對象調查是2009年金融海嘯期間。

調查發現,領取失業給付勞工後來再就業者占75.1 %,返回職場期間平均為21.5周,其中以「15~未滿25歲」16.6周最短,隨失業者年齡增加期間逐漸拉長,「45歲及以上」平均27.1周。教育程度愈高者,曾再就業比率愈高,返回職場期間也愈短,「碩士及以上」曾再就業比率占82.6%、返回職場期間20.7周,「國中及以下」曾再就業比率降為61.4%、返回職場期間增為24.4周。

受訪勞工目前有工作者,以從事於服務業部門占67.0%最多,工業部門占32.1%但與失業前相較,工業部門減少5.3個百分點,服務業部門增加4.6個百分點,也就是說,不少從事製造業勞工失業後,無法再回到原工作領域,轉進服務業。

失業勞工重新找到工作後,平均薪資為36222元,較失業前38938元減薪2716元,尤其是「45歲及以上」減薪8124元最多;但「15~未滿25歲」及「25~未滿35歲」分別增加1024元及198元。重返職場者有五成二薪資介於基本工資2000835000元之間。

與失業前相較,原本擔任「主管及經理人員」及「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各約有4%回不去,降幅最大,轉任「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增加8.7百分點,增幅最大,顯示若是原為專業人士,失業後有部分只能找到技術門檻較低的工作。

至於失業後尋職期間被錄用情形,沒有被錄用者占71.7%,其中沒有被錄用的原因以「年齡限制」占30.1%為最多,其次為「專長技術不合」占20.2%。從年齡來看,的確年齡愈大,未被錄用比例愈高。另約有28.3%找到工作被錄用卻沒有去工作,原因以「待遇太低」占9.4%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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