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一名學者和一名國會議員雙雙於 1 月 1 日將著名的《安妮日記》原文,張貼在網路上。 這本自二次大戰以來全球發行量最大的圖書之一,迄今是否已屬於「公共領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運用,引發了版權爭議。
根據 1993年歐洲相關法條, 一本著作在其原作者辭世 70年後,將喪失獨家版權。《安妮日記》作者安妮法蘭克(Anne Frank)於 1945 年病逝於德國柏格貝爾森納粹集中營,得年僅15歲。
法國南特大學講師艾敘迪 1 月 1 日把《安妮日記》以荷蘭文張貼在網路上。他指出,爭取讓《安妮日記》在不受限制下自由分享,是對這本書的證詞和它所代表的意義最大的敬意。
安妮用 13 歲生日時父親給她的日記本,記錄下了從 1942 年 6 月 12 日到 1944 年 8 月 1 日,自己與家人躲藏在阿姆斯特丹一所建築物地下室內的生活。安妮的日記,成為二次大戰期間納粹德國滅絕猶太人的著名見證。
安妮一家被捕後,日記被協助他們躲藏的梅普 • 吉斯發現並保存下來。她的父親在 1947 年首次以荷蘭文出版她的日記。《安妮日記》有多國語言翻譯版本,售出超過 3000 萬本,並多次改編為戲劇和電影。
針對艾敘迪把《安妮日記》張貼在網路上,擁有《安妮日記》官方版權、總部位於瑞士巴塞爾的安妮法蘭克基金會表示,已寄出信函,會對此一行徑採取法律行動。該基金會指出,《安妮日記》屬於遺作,版權在超過出版時限後,可延長 50 年。
法國綠黨國會議員阿塔爾貝在 1 月 1 日也把《安妮日記》以荷蘭文張貼在網路上,她強調,若讓《安妮日記》成為公共領域,將可為作者更加聲名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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