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許多有心移民西方國家的人士來說,在過去他們必須很努力,而且對政府官僚作業有足夠的耐心才可能移民到一個令人嚮往的西方國家。但現在,對千萬富翁而言,他們只需要承諾在新國家作出巨額投資,他們就能獲得永久居民的身份。

《華爾街日報》報導,美國、澳洲和紐西蘭等國家均參與這場全球富豪爭奪戰,都在近年來推出或重新授權名為「百萬富翁簽證」計劃。這些計劃目標直指富有的投資者,為他們提供了獲得永久居民,有時甚至是公民的捷徑。

法律專家和財務顧問說,一些地區的政治不確定性及感覺到中東的持續不穩定,促使更多千萬富翁向美國等國家申請移民。

澳洲官員說,為獲取這些人的財富,他們去年推出試行名為「重大投資者簽證」計劃,以 「吸引來自全球的著名商務人士和投資者並提高經濟成長。」條件包括:至少投資500萬澳幣(470萬美元)的金融產品,如債券和管理基金,以及澳洲公司。這一計劃已吸引超過170名申請人,多數來自中國,在其它類似國家也看到近來的需求激增。去年有7,600名外籍人士申請了美國的EB-5,即投資移民簽證計劃,這一數字是2011年的一倍以上。

在英國如投資150萬美元,申請人將在5年後獲得永久居民身份,如果想加速申請審批程序,投資人得加大投資額度,如果投資1,560萬美元,兩年後就能獲得英國的永久居民身份。更多的投資額也更容易使他們獲得移民局的批准。

在紐西蘭,一份「常規」投資簽證要求外籍人士至少有3年的業務經驗,能講英語,年齡不超過65歲。但紐西蘭政府在兩年前的立法所規定的要求更容易實現。現在,如果申請人在120萬美元常規投資的基礎上再額外投資680萬美元,他們就無需業務經驗,沒有語言及年齡的限制。

這種簽證很有誘惑力,但也能引起法律糾紛。一旦進入一個新的國家,有些人低估了保留居民身份的難度。在美國,一些投資者未能創造最低就業人數:兩年內10個全職工作,以便使他們繼續居留,因此他們與家人可能會被遣返回國。「一些人基本上在購買綠卡,然後又丟失了。」佛羅里達e-Council簽證公司的律師Lauren Cohen說。

表面上可能看起來像一個很好的協議,但也可能有後遺症。例如,在億萬富翁死亡後,部份政府以他們的居留身份來收取遺產稅。以一個案子為例,一名客戶正考慮放棄他的美國公民身份,因為他覺得美國稅務要求過於繁重。這名千萬富翁隨後開始與塞浦路斯的官員談判一種特殊的簽證,如果他在當地一家銀行存入1,500萬美元,就可獲得居民身份,但最後他沒有上鉤。

當然,聘請一名法律專家來幫助處理文件,也能防止投資移民所面臨的問題。今年初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首次提出了對一項EB-5簽證計劃的訴訟,一個芝加哥的酒店和會議中心項目尋求外國投資者,並向約250名主要來自中國大陸的投資者欺詐,售出了超過1.45億美元的債權,以作為他們獲得美國綠卡的途徑。

專家說,在某些程度上,這些簽證計劃已成為自己成功的犧牲品。兩年前,加拿大的一堆投資移民簽證在30分鐘內就被搶光了,加拿大去年停止接受新的申請,專注於處理大量積壓的申請案件,一度曾有88,500份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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