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上午邀集各地方政府開會決定,因應104年農曆春節假期自2月18日開始,103學年度寒假確定延後1周開始,從104年1月28日(周三)放至2月17日(周二),然後再銜接農曆春節假期放假至2月23日(周一),總共放27天。
依照規定,每年寒假固定在1月21日至2月10日共21天。但明年農曆春節比較晚,如果照規定放,學生放完寒假開學後,要上一周的課,然後再放6天春節假期,相當麻煩。
教育部因此決定,明年寒假延後一周從1月28日開始,之後跟春節假期連接起來,一直放到2月17日,總共27天。因應這項調整,教育部將第2學期第1周之課程(2月11日至2月17日)調整至第1學期最後1週(1月21日至1月27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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