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 俗稱肥咖條款)今年7月上路,全體金融業7月起,將判別新、舊客戶是否為美國人或是否為潛在美國帳戶。7月後,民眾若新開戶或新買保單,銀行或壽險公司會先問你「是不是美國人」。
會計師指出,若有客戶是美國人,但選擇不同意金融業向美國申報資料,這些「不合作帳戶」,若最終被美國政府追查到有逃漏稅的事實,將不止是補繳稅款、罰錢了事而已,美國政府會以當事人是刻意犯罪,可能會有坐牢的問題。
美國在2010年立法通過肥咖條款,用意在向全世界美國公民及綠卡持有人「追稅」。肥咖條款會「卡住」中間機構的咽喉,要求全球金融業須配合向美國申報美國人帳戶,若金融業不從,該機構的美國來源所得或在美國各項投資,將就源扣繳30%稅率。
課稅這招,讓全球金融業就範。由於美國規定,全球金融業須在今年5月5日前,完成向美國內地稅務局(IRS)登記、簽署外國金融機構協議,並取得註冊碼,才能避免自今年7月起,被課以高達30%稅率。
近期台灣金融業紛紛趕進度,搶著上IRS網站登記。會計師預估,台灣應有40、50家金融業可在期限前完成登記,並出現在IRS6月2日公布的首批合規金融機構名單中。
金融業自7月起,將開始判別客戶是否為美國人。包括銀行、壽險業和基金、券商,都將自7月起,詢問「新客戶」是否為美國人;判別標準包括當事人「是否有美國地址、美國電話、是否在美國出生、美國公民證明文件、是否曾匯款到美國帳戶」等。
至於舊客戶,若個人帳戶資金達5萬美元(150萬台幣)、法人帳戶達25萬美元(750萬台幣),保單現金價值達25萬美元;金融業將先撈出這些既有客戶資料,再依前述原則,判別該帳戶是否為美國人或潛在美國帳戶。金管會已發函,金融業在向美國申報客戶資料前,須取得客戶書面同意,以符合個資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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