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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普遍的「最低停車位要求」,規定所有的建築物必須提供一定數量的停車位,但卻帶來不良後果,光去年至少就有11個城市取消這個規定。

初到洛杉磯,聽過一句話「沒有車就像沒有腳」。因為就算有公車、捷運可以搭,但沒有夠便利的公共設施配套,多數人仍選擇自己開車。對於許多習慣便捷大眾運輸的台灣人而言,初來乍到,一時之間可能無法體會,但在當地生活日子一久,才能體會這座由高速公路串起來的西岸大城,城市的樣貌根本就是圍繞著汽車而打造。

一車有七個停車位 全美停車面積2.5個台灣

位在半山腰的職棒道奇球場就是一例。如果搭乘直升機從上空俯瞰,就會發現球場看起來就像是甜甜圈中間的那個洞,周邊大片的土地都是停車場,可停16,000輛車。停車場的面積是球場本身的六倍以上。事實上不只洛杉磯,美國多數的城市都有類似的情形,停車場的空間比主體建築來要大。市中心醒目的高樓群周圍,星羅棋布都是由柏油或水泥組成的停車場。以底特律來說,市中心面積竟然有30%是停車場。

這在地小人稠的台灣難以想像,在台北要找一個停車位是如此困難,但美國到處都是停車場。全美國車輛總數大約2.8億輛,共有20億個停車位,代表平均每輛車可以分配到七個停車位。驚人的是,所有停車位加起來的面積大概等於2.5個台灣。這麼說來,美國形同開車天堂,不用擔心找不到停車位。但這又是台灣人難以想像的問題,停車位太多也會變成大麻煩!

設「最低停車位要求」 法規助長開車文化

問題的源頭來自一條少有人知卻影響深遠的法規:最低停車位要求(Minimum Parking Requirements)。地方政府根據這項規定,在都市計畫或建築法規當中,規定所有的建築物必須提供一定數量的停車位,以因應停車需求。依照這項規定,舉凡辦公大樓、購物商場、商業店家、電影院、保齡球館、餐廳等各式建築,停車場不只是必要配備,更根據建築的用途、大小與位置,必須達到一定數量的停車位。

這項法規看似立意良善,讓開車的人都找到車位,但多年來卻帶來意料之外的負面影響,已經有越來越多的美國城市取消這項規定。這項規定源自1920年代,美國紐約、洛杉磯等大城市急速發展,街道兩旁的停車位不夠用,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市政府開始設置收費表,以價制量,從中收取一些金錢,同時要求新蓋的建築,必須備有停車位。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這樣的規定越來越普遍,因為開車人口劇烈增加,高速公路越蓋越多,郊區都會化現象遍及全美國,最低停車位數量的規定迅速擴散。都市計畫專家、開發商與政府官員設計城市與郊區的目標就是,讓每個人都有地方停車,就算你不開車也一樣。

「柏油海洋」成負擔 重塑公共空間呼聲漸起

UCLA都市計畫教授蕭普(Donald Shoup)著有《The High Cost of Free Parking一書,他認為這項法規在當年大受歡迎,各個城市都相繼採用,卻沒有思考未來,「城市規劃師回應大眾需求同時,缺乏長遠的思考,這麼做是否會帶來不良後果」。

這裡說的苦果正是前述,停車場形成「柏油海洋」在市區蔓延的景象。在停車位數量的規定下,停車場面積往往大於建築物本身,變成建築物與主要幹道及人行道的距離越來越遠,自然也與大眾運輸的各項配套建設脫節,行人或自行車騎士在路上顯得孤單且危險,讓更多人放棄步行或搭公車,選擇開車。

這項規定變相鼓勵開車,不只造成交通堵塞,增加碳排放為環境造成負擔,同時也讓許多美國城市不利步行或騎自行車。更有主張居住正義的社運人士認為,蓋房子規定車位數量,增加了興建住宅的成本,原本可以拿來蓋公寓的土地,後來都變成停車場,使得更多人住不起房子。

COVID-19疫情之後,隨著工作職場發生徹底變化,遠距或隔週進公司的混合模式蔚為主流,倡議團體推動減少停車場、重塑公共空間的訴求也找到契機。非營利組織Parking Reform Network統計,光2022年美國至少有11個城市取消了最低停車位要求的規定。加州在202210月通過一道法律,凡是大眾運輸停靠站附近的建案可以不受最低停車位要求限制,用意是降低都會區居民對汽車的依賴,鼓勵使用大眾運輸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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