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外受聘於台灣籍漁船的漁工,因缺乏法律保障、長期受虐,這個問題也首度受到美國國務院最新人口販運報告的關注。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1日指出,美聯社揭發泰國漁業公司對漁工的不人道待遇,獲今年普立茲獎最高榮譽,「希望這份報告讓政府覺醒」、「別讓台灣成為下一個泰國。」

美國國務院在630日發表《2016人口販運報告》,台灣連續7年名列其防制人口販運作為評比的第一級(Tier 1)名單,外交部及移民署感謝美國肯定我國的努力,而民間團體則指出,報告羅列的多項問題,長年未解決。

除發生刑案時適用《刑法》沒有任何法律保障

其中包括受僱台灣籍漁船的漁工處境,撰寫報告的人員曾到台灣了解問題的嚴重性,首度關注長期淪為法令孤兒的境外漁工。李麗華說,在台灣境內受聘的漁工適用《就業服務法》,主管單位是勞動部,境外漁工由漁業署以「注意事項」管理,除不幸發生刑案時適用《刑法》,他們的勞動權益沒有受到任何法律保障。

報告指出,來自中國、印尼、和越南等地在台灣漁船上工作的外籍勞工,無論是否登記在案,許多都有遭到販運的跡象,如雇主未給薪或薪資給付不足、工時過長、身體虐待、供餐不足、及生活條件惡劣。

報告首度建議,台灣應明定管理的權責機關之角色與責任。李麗華指出,因境外漁工不被允許上岸,工會無法接觸漁工,漁工也無申訴管道,粗估約12千人至17千人,但黑工人數多,實際數目難以估計,工會長期呼籲政府讓境外漁工適用勞動法規體制,並建立勞動檢查機制,漁業署根本無力管理。

印尼奴工。(美聯社)

這份報告檢視全球188個國家防制人口販運的作為與美國《人口販運被害人保護法,TVPA》的落差,符合美國規定者列第一級名單,代表達成基本要求。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指出,除這些法規,仲介業者向移工收取高額仲介費,移工難以轉換雇主等仲介制度缺失,才是造成人口販運結構的大問題。

梅健華送報告到移民署期待打擊人口販運

美國在台協會處長梅健華(Kin Moy630日將報告送給移民署代署長何榮村。美國在台協會代發言人蘇阿麗(Alys Spensley)今天說,梅健華分享了這份報告提出的評估及建議,包括外籍漁工受仲介剝削、涉及人口販運者判刑過輕等,美國期待與台灣透過專家層級的會議及訓練等合作,加強打擊人口販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in Driver 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